截至2025年8月7日收盘,抚顺特钢(600399)报收于5.59元,下跌1.76%,换手率4.15%,成交量81.93万手,成交额4.58亿元。
8月7日,抚顺特钢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11亿元,占总成交额24.25%;游资资金净流入7345.54万元,占总成交额16.02%;散户资金净流入3770.35万元,占总成交额8.22%。
锦程沙洲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抚顺特钢591,510,944股,占总股本29.99%。本次要约收购为锦程沙洲向除其一致行动人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98,605,000股,占总股本5%,要约价格为5.60元/股。收购目的在于提升持股比例,增强股权结构稳定性。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抚顺特钢上市地位为目的,完成后锦程沙洲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690,115,944股,占34.99%。锦程沙洲已提交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要约收购期限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0日。收购人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来源及履约能力进行了说明。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要约收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
锦程沙洲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和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提升对抚顺特钢的持股比例,巩固控制权。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抚顺特钢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以外的其他已上市无限售条件流通普通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为98,605,000股,占总股本的5.00%,要约价格为5.60元/股,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收购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总计不超过552,188,000.00元。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8月12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止。收购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调整董事会及高管人员的计划。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将符合上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显示,收购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M0267。本次要约收购目的为基于锦程沙洲发展战略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旨在提升持股比例,增强股权结构稳定性。锦程沙洲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91,510,944股,占总股本29.99%。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98,605,000股,占总股本5%,要约价格为5.60元/股。本次要约收购为部分要约,不以终止上市地位为目的。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552,188,000.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要约收购期限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0日。锦程沙洲已将银行保函提交至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履约保证。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锦程沙洲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抚顺特钢690,115,944股,占总股本34.99%。收购人承诺本次要约收购不存在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的风险。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70001,申报简称:抚钢收购,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要约收购价格:5.60元/股,要约收购数量:98,605,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0%,要约收购有效期: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0日。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届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联系电话:024-5667844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要约收购报告书》。锦程沙洲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91,510,944股,占总股本29.99%。本次要约收购旨在提升持股比例,增强股权结构稳定性,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98,6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要约价格为5.60元/股。收购完成后,锦程沙洲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公司690,115,94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4.99%。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8月12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止。锦程沙洲已将覆盖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银行保函提交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详情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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