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7日收盘,软通动力(301236)报收于55.43元,下跌0.91%,换手率2.78%,成交量18.95万手,成交额10.53亿元。
8月7日,软通动力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23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373.1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889.37万元。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31日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2941177元,总股本为952941177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3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22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63529412股,发行价格为7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30023546.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42317872.79元。2022年和2023年公司分别进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次每10股转增5股,最终总股本增至952941177股。公司主要从事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计算产品与智能电子、数字能源和智算服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了上市保荐书,保荐代表人为许杰、谌泽昊,项目协办人为王赛。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7,832.03万元,主要用于京津冀软通信创智造基地项目、AIPC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等。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终止情形,且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7,832.0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京津冀软通信创智造基地项目、AIPC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软通动力怀来智算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和计算机生产车间智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5,882,353股,即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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