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7日金龙羽公开信息显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有水、总经理郑焕然、副总经理惠明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5年5月20日中午,金龙羽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称,与相关方签订10万支能量密度达500Wh/kg的EC01固态电芯订单,并称该订单为公司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上述信息发布后,金龙羽股票收盘价在一周内四次触及涨停。2025年5月23日,金龙羽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说明上述订单“金额较小,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金龙羽在其他渠道公开发布可能对股价影响重大的信息,有关信息和风险提示不充分、不准确、不完整。
处罚决定如下:
对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有水、总经理郑焕然、董事会秘书惠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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