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6日收盘,华资实业(600191)报收于7.92元,下跌1.25%,换手率1.72%,成交量8.33万手,成交额6600.56万元。
8月6日,华资实业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155.23万元,占总成交额17.5%;游资资金净流入494.43万元,占总成交额7.49%;散户资金净流入660.8万元,占总成交额10.0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布了关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6日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0,398,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1%。网络投票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673,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 选举张志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2. 选举宋民松先生为非独立董事;3. 选举张文国先生为非独立董事;4. 选举倪元颖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华资实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指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6日,地点为公司二楼会议室。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42,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5,072,1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8.4752%。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刘福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关于选举张志军、宋民松、张文国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选举倪元颖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均审议通过,各议案同意票数分别为234,679,542、234,699,542、234,563,642和234,701,442股,同意比例均超过99%。
律师见证情况: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梁天锐律师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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