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6日收盘,仙鹤股份(603733)报收于23.65元,上涨5.96%,换手率1.27%,成交量8.96万手,成交额2.07亿元。
8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08.68万元,占总成交额6.82%;游资资金净流出373.25万元,占总成交额1.81%;散户资金净流出1035.43万元,占总成交额5.01%。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会议决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公司章程》。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9项内部管理制度,以及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3项内部管理制度,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增加董事会席位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同时,会议提名王敏强、王敏文、王敏良、王明龙、王敏岚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子学、杨旭、简德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最后,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建设林浆纸用一体化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的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3票,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旨在规范公司运作和完善公司治理,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是《关于废止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3票,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样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是《关于投资建设林浆纸用一体化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票3票,投资四川省合江县竹浆纸用一体化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延伸产业链,增强产业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该议案也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2日14点0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15-15:00。会议将审议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制度、增加董事会席位、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投资建设林浆纸用一体化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等议案。此外,还将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子学先生、杨旭先生、简德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林浆纸用一体化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10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建设,每期投资约55亿元。一期项目占地约2000亩,建设年产40万吨竹浆和60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计划三年内投产,预计年产值约51.5亿元,年税收约4.5亿元,提供就业岗位约2000人。二期项目将根据一期项目实施情况适时投资建设。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组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敏强、王敏文、王敏良、王明龙、王敏岚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子学、杨旭、简德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多项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制定。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了与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并调整了部分条款内容。此外,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并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旨在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机制,积极回报股东。规划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业务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确保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有所不同,最低比例分别为80%、40%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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