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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华塑控股(000509)8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7.6万元,占总成交额6.6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06 05: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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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5日收盘,华塑控股(000509)报收于3.46元,上涨1.47%,换手率0.93%,成交量9.98万手,成交额3441.4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7.6万元,占总成交额6.61%。
  • 公司公告汇总:华塑控股拟为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8月5日,华塑控股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227.6万元,占总成交额6.61%;游资资金净流入21.84万元,占总成交额0.63%;散户资金净流入205.77万元,占总成交额5.98%。

公司公告汇总

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三项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和实际情况修订了该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额度内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3.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8月20日下午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媒体披露的通知。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0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A座33楼3311室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15至15:00。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5日。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登记方式包括个人股东持有效证件、法人股东持相关证明文件办理登记,也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地点为武汉保利广场A座33楼3311室。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联系人:向思函,电话:028-8536565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如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影响,会议进程另行通知。备查文件为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025-035号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拟为控股子公司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1.83%,天玑智谷资产负债率为77.83%。该议案已通过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期限为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有效,额度内循环使用。天玑智谷的股东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天润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吴学俊同时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天玑智谷成立于2016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7084.4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玑智谷资产总额64384.93万元,负债总额50896.33万元,净资产13488.6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2582.87万元,净利润1009.86万元。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8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43%。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旨在规范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决策遵循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合规原则。重大决策事项由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决定;重要人事任免涉及领导人员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影响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和盈利能力;大额资金运作超出资金额度。决策程序包括充分调研、合法合规审查、征求各方意见等。决策会议需符合规定人数,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纪检部门监督决策过程,确保合法合规。决策执行严格,特殊情况需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公司党委承担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重点为决策制度建立和决策行为,违规将追究责任。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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