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5日收盘,京沪高铁(601816)报收于5.45元,上涨0.55%,换手率0.21%,成交量102.93万手,成交额5.6亿元。
8月5日,京沪高铁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2233.93万元,占总成交额3.99%;游资资金净流入561.38万元,占总成交额1.0%;散户资金净流入1672.55万元,占总成交额2.99%。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上,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上,同样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上。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上。7.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李崇琦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调整后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为刘洪润、谭光明、赵军、李崇琦、苏天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王永生、苏天鹏、李崇琦。8.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召开,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表决情况为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京沪高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并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京沪高铁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票据服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8年7月30日,旨在提供全面金融服务支持,提升公司资金收益,缓解子公司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缺口。
京沪高铁修订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适用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信息披露事务。
京沪高铁修订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京沪高铁修订了《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注册资本为48,925,679,370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京沪高铁修订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独立向董事会报告。
京沪高铁修订了《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工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则强调股东会应依法行使职权,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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