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5日收盘,泰恩康(301263)报收于37.65元,下跌6.34%,换手率5.55%,成交量16.86万手,成交额6.51亿元。
投资者: 尊敬的董秘,请问贵司是否在2025年8月8日(周五)13:30 至 18:00地点: 汕头国际会展中心,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东海岸大道191号主题: 权威专家将共同探讨CKBA新靶点、新机制、白癜风II期临床结果、玫瑰痤疮II/III期临床方案以及在阿尔兹海默症领域的拓展2
董秘: 投资者您好,公司作为“2025届汕头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大会暨健康产品博览会”的承办单位之一,负责举办分论坛“创新免疫治疗临床转化研究高峰论坛”。本次会议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共同探讨白癜风、玫瑰痤疮、阿尔茨海默症等自免疾病领域的临床转化进展,推动创新免疫治疗临床突破。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 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总数是多少?谢谢!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如您想了解公司的股东人数,请您将持股信息及身份信息发送至公司电子信箱:tekpublic@tnkfun.com,我们在收到您的信息后会及时和您联系。感谢您对泰恩康的关注!
投资者: 请问董秘,贵司近期发布白癜风新药II期临床达主要终点及启动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告,二级市场股价马上出现大幅下跌,是否存在资金操纵公司股价的情况?公司对于维护二级市场股价稳定有无应对措施?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情绪等多重复杂因素的影响,公司充分理解投资者对市值波动的关切,将持续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同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传递公司价值。谢谢!
8月5日,泰恩康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6198.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582.8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615.33万元。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8月20日下午15:00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董事陈淳先生、李挺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编制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过程合法有效,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情形。拟定的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建立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因三位监事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该办法旨在规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其有效落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或强行分配情形。同样由于三位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该议案也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0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南二街8号A幢三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审议三项议案:《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参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00-11:00,14:30-17:00,登记地点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南二街8号A幢。联系人:李挺、谢一帆,联系电话:0754-88733520。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0人。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及融资融券等,总额上限20,000万元,融资与自有资金比例不超过1:1。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持股规模不超过497.5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7%。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汉杰、孙伟文提供连带担保。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不超过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涉及相关股东应回避表决。
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0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人。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及融资融券等,总额上限20,000万元,融资与自有资金比例不超过1:1。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持股规模不超过497.5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7%。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汉杰、孙伟文提供连带担保。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专业机构管理,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不超过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及融资融券等,总额上限20,000万元,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员工,需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汉杰、孙伟文拟为融资提供连带担保。股票购买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存续期满后可延长。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持有人会议为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持有人权利包括参加持有人会议、监督计划管理等,义务包括遵守相关规定、缴纳认购资金等。公司权利包括监督计划运作,义务包括履行信息披露等。计划终止时,管理委员会负责清算并在2个月内完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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