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日收盘,步科股份(688160)报收于93.6元,下跌1.68%,换手率1.38%,成交量1.16万手,成交额1.09亿元。
8月1日,步科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66.94万元,占总成交额0.61%;- 游资资金净流入79.71万元,占总成交额0.73%;- 散户资金净流出12.77万元,占总成交额0.12%。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由董事长唐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1. 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456609200元。2.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步科电机有限公司提供借款456609200元以实施募投项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手续。3.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3623394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4. 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5.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雪艳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规划。-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36,233.9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464999940.3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456609246.28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因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以及从境外购置设备时的外汇支付需求,公司需先行垫付自有资金,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进行等额置换。此举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监事会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该操作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36233.9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683220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8.06元,共募集资金464999940.36元,扣除发行费用8390694.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6609246.28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66115.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后为45660.92万元。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036233.94元,具体包括承销及保荐费334799.96元、审计验资费用192000元、律师费用377358.49元和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32075.49元。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66115.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660.92万元。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不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和保荐人均认为此举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步科电机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56609246.28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66115.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45660.92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及资金需求,分批或一次性向常州步科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至项目实施完毕,借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常州步科作为实施主体,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此举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64999940.3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6609246.28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66115.62万元,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2415.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由46500.00万元调整为45660.92万元。公司表示,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同意此次调整,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3-501号,仅供上海步科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上海步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独立提出鉴证结论。鉴证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执行,通过核查会计记录等程序,为发表意见提供合理基础。结论认为,上海步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上海步科公司募集资金464999940.36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净额为456609246.28元。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未发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但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036233.94元,具体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334799.96元、审计及验资费用192000元、律师费用377358.49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32075.49元。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3220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4999940.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609246.28元。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036233.94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6233.94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保荐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3220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4999940.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609246.28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作出调整,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66115.62万元,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2415.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从46500.00万元调整为45660.92万元。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保荐人对此无异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64,999,940.36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456,609,246.28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现阶段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等条件,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资金安全。此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投项目进展,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已建立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该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此无异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进行了核查。步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32206股,每股发行价68.06元,募集资金总额464999940.36元,扣除费用后净额456609246.28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66115.6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5660.92万元。2025年8月1日,步科股份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步科电机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借款金额为45660.92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借款期限至项目实施完毕,利率参考LPR。常州步科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此举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保荐人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64,999,940.36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456,609,246.28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66,115.6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5,660.92万元。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需求,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以及从境外购置设备时的外汇支付和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进行等额置换。公司财务部门将定期编制明细表并由财务负责人审批,付款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出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款项,并建立台账记录。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将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保荐人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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