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日收盘,*ST大立(002214)报收于10.22元,上涨1.79%,换手率0.69%,成交量3.31万手,成交额3391.47万元。
8月1日,*ST大立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235.06万元,占总成交额6.93%;游资资金净流出95.92万元,占总成交额2.83%;散户资金净流出139.14万元,占总成交额4.1%。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31日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有87名股东或代理人参与,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0,560,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53%。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王友钊、李海龙、沈书豪为独立董事;2. 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曾义为非独立董事;3. 修订公司章程;4.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5.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6.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7.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8. 修订《累积投票制度》;9. 修订《对外担保制度》;10. 修订《授权管理制度》。
第3至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庞惠民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0,560,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5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及授权管理制度等议案。其中,王友钊、李海龙、沈书豪当选独立董事,曾义当选非独立董事。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选举崔亚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崔亚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庞惠民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1. 选举庞惠民先生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决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 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战略委员会由庞惠民、姜利军、范奇、王友钊、沈书豪组成,庞惠民为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由沈书豪、李海龙、崔亚民组成,沈书豪为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由李海龙、王友钊、庞惠民组成,李海龙为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友钊、沈书豪、庞惠民组成,王友钊为召集人。决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庞惠民先生现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持有公司股份160,159,085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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