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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中标结果: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证券之星招标公示 2025-08-01 20: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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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7月31日公布的《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显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标。公告内容如下:

202 5 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贵港市港南区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 202 5 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 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新华社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5*****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二
标的名称: 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广西日报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4 *****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三
标的名称: 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贵港日报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25 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

标项四
标的名称: 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贵港广播电视台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25 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 电视业务

标项五
标的名称: 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人民网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20 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 合作形式:专题推广

标项六
标的名称: 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广西广播电视台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2*****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 合作形式:电视业务

标项七
标的名称: 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中新社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15 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 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八
标的名称: 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 经济日报 ·中国县域经济报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1 *****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 合作形式:经济日报 ·中国县域经济报专题(图/文)

标项九
标的名称: 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广西广播电视台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10 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 合作形式:电台业务

标项十
标的名称: 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南国早报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5 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 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十一
标的名称: 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中国报道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25 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新华社、广西日报、贵港日报、贵港电视台、 人民网 、广西广播电视台、中新社、经济日报 广西广播电视台、南国早报、中国报道等新闻媒体单位发布的 信息具有最权威影响力最强,影响范围最广,是各级地方政府对外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工作主要渠道,通过以上渠道的宣传可以更好的提高贵港市港南区的知名度,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1分标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2分标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3分标 :广西贵港日报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4分标 :广西贵港西江传媒有限公司; 5分标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6分标 :广西百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7分标 :中新社 (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8分标 :南宁市鸿林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9分标 :广西广播电视台; 10分标 :广西南国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1分标 :广西玫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1分标 :南宁市迎宾路 1号; 2分标 :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 21号; 3分标 :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西段贵港日报社办公室一楼; 4分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民主路 198号贵港市广播电视中心三楼313室; 5分标 :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 36号人民日报社广西分社; 6分标 :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 10号东盟中央城B区9号楼1501号; 7分标 :中国(广西 )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基地大厦B座2402号; 8分标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 121号观澜溪谷23号楼1单元203号; 9分标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56号盛天国际6号楼2106号; 10分标 :南宁市民主路 21号新闻大厦6楼; 11分标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25号展厦商住综合楼B单元6层603号房。
三、公示期限
202 5 07 31 日至 202 5 08 07
四、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周彩玉
联系电话: 0775-43*****
联系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
2. 财政 部门
联 系 人:叶立明
联系电话: 0775-43*****
联系地址:港南区江南大道 183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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