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盘,联德股份(605060)报收于22.24元,上涨4.36%,换手率2.6%,成交量6.25万手,成交额1.38亿元。
7月31日,联德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301.52万元,占总成交额2.18%;游资资金净流出222.39万元,占总成交额1.61%;散户资金净流出79.13万元,占总成交额0.5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14时在杭州经济开发区召开,副董事长朱晴华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0,014,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52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在浙江省杭州经济开发区18号大街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7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0,014,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521%。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49,830,016股,占比99.8772%,反对票数160,100股,弃权票数24,100股。2. 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49,825,216股,占比99.8740%,反对票数160,100股,弃权票数28,900股。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49,825,616股,占比99.8742%,反对票数160,100股,弃权票数28,500股。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李泽宇、朱浩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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