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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耀皮玻璃(600819)7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98.86万元,占总成交额3.1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31 05: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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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30日收盘,耀皮玻璃(600819)报收于6.5元,下跌0.91%,换手率2.58%,成交量19.3万手,成交额1.2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7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98.8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84.1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883.01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主要用于大连耀皮和天津耀皮的节能升级及工艺改造项目。

交易信息汇总

7月30日,耀皮玻璃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398.86万元,占总成交额3.19%;游资资金净流入484.15万元,占总成交额3.87%;散户资金净流出883.01万元,占总成交额7.06%。

公司公告汇总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保荐人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确保其符合发行条件。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注册资本为93,491.606900万人民币,主要从事浮法玻璃、压延玻璃、汽车玻璃、深加工玻璃及其他特种玻璃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股权结构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占100%,其中人民币普通股占79.94%,境内上市外资股占20.06%。前三大股东分别为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83%)、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74%)和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持股10.70%)。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共进行三次筹资,2022年至2024年现金分红总额为44,875,971.32元。2025年一季度末,发行人净资产为467,983.24万元,总资产为805,933.76万元,负债为337,950.51万元。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已获得内部股东会批准及外部国资审批单位地产集团批复,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主要用于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天津耀皮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工艺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取得必要审批或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不涉及新增产能或同业竞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天津耀皮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工艺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保荐人承诺已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确保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次发行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934,916,069.00元,总部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8号4-5幢。公司主要从事浮法玻璃、加工玻璃、汽车玻璃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采用权责发生制。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35,853,311.66元,营业成本4,653,336,427.3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169,554.06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725,079,932.88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340,961,353.43元。公司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068,726,521.38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72,860,537.51元。期末商誉账面价值为39,232,292.66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4,458,623.70元。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283,812,186.30元,长期借款余额为275,046,976.42元。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为948,363,711.33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262,281,791.74元。公司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8,996,224.47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47,497,432.8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21,697,297.15元。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耀皮玻璃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18,830.99万元)、天津耀皮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工艺改造项目(9,490.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1,679.01万元)。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将共享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旨在提升公司产品性能和市场竞争力,优化产品结构,增强环保和节能能力。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强调,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新增产能,且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此外,公司还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需求、毛利率波动、国际贸易摩擦等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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