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0日收盘,鹏辉能源(300438)报收于26.35元,下跌2.55%,换手率3.02%,成交量12.22万手,成交额3.25亿元。
7月30日,鹏辉能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410.13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1082.06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328.08万元。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董事甄少强、鲁宏力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甄少强、鲁宏力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事宜。董事甄少强、鲁宏力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董事甄少强、鲁宏力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规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甄少强、鲁宏力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或强制员工参与情形;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票期权的情形,具备实施该计划的主体资格。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归属安排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该计划可以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在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国主持,会议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认为考核管理办法能够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岳海燕女士回避表决。认为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岳海燕女士回避表决。认为管理办法能够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将于2025年8月15日下午14:30召开,地点为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登记方式包括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登记要求,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联系人刘小林,电话020-39196852,邮箱info@greatpower.net。会议提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鹏辉能源是一家成立于2001年1月18日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334.336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电池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员工,总计不超过57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首次授予部分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为50%。持股计划拟持有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40.6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7%。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持股计划整体放弃股东表决权,不涉及回避表决事宜。公司还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560.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0%,其中首次授予1,460.00万份,预留100.00万份。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共计319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2.94%。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已在草案中明确。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且公司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激励计划旨在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560.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0%。首次授予不超过1460.00万份,预留不超过100.0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为21.59元/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共计319人,占公司职工总数的2.94%。预留激励对象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行权期分为两个阶段,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予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后分别可行权50%。预留部分行权安排视授予时间有所不同。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0亿元,2025年至2026年合计不低于220.00亿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规定实施。本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首次授予将在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薪酬激励体系,制订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确保实现各项业绩指标,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考核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其他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员工。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6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2025年至2026年合计不低于220亿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若在2025年9月30日后授予,则2025年至2026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220亿元,2025年至2027年合计不低于340亿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规定组织实施,个人绩效为合格及以上者,个人业绩系数为100%。考核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个人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中心评估并形成报告。考核结果将作为股票期权行权依据,未达标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机制明确,绩效记录将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计划拟授予不超过1560.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0%,其中首次授予1460.00万份,预留100.00万份。首次授予对象为319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占公司职工总数的2.9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1.59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分两个行权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开始行权。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0亿元,2025年至2026年合计不低于220.00亿元。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其行权比例。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首次授予将在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期权总数为156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0%。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460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93.59%,涉及319人;预留部分100万份,占6.41%。首次授予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具体来看,董事、总裁甄少强获授32.4万份,董事、董事会秘书鲁宏力获授9.9万份,财务负责人潘丽获授9.9万份,外籍核心骨干EVAN MARK BIERMAN和MICHAEL ALEXANDER分别获授4万份和2万份。其余1401.8万份授予314名核心骨干人员,占首次授予总量的89.85%。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股票期权授予前,若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获授权益,董事会可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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