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0日收盘,圣湘生物(688289)报收于22.26元,下跌1.81%,换手率1.63%,成交量9.42万手,成交额2.11亿元。
7月30日,圣湘生物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4389.43万元,占总成交额20.82%;- 游资资金净流入1222.6万元,占总成交额5.8%;- 散户资金净流入3166.82万元,占总成交额15.0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在上海闵行区华西路680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81人,代表股份255,198,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5%。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特别决议或一般决议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闵行区华西路680号召开,由董事长戴立忠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共有181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持有表决权数量255,198,546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44.45%。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2/3有效表决权股份同意。累积投票议案中,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各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98%,顺利当选。会议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彭梨、刘佩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三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选举任小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0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任小梅女士,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牛津大学生物化学博士,湖南省“百人计划”专家,湖南省高层次聚集人才工程专家。2016年加入圣湘生物,历任公司研发项目经理、研发项目总监、呼吸道产线总监等职务,现任圣湘生物生命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任小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0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并通过圣维鼎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任小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采取了保密措施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自查期间为2025年1月12日至7月11日。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了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并获取了书面查询证明。结果显示,除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获得股票外,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保密措施。经核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备查文件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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