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9日收盘,博思软件(300525)报收于15.26元,下跌0.65%,换手率1.99%,成交量12.4万手,成交额1.88亿元。
投资者: 公司在西藏有什么业务?
董秘: 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非税票据、电子凭证等部分业务有在西藏地区开展。未来,公司将持续推动电子凭证、数字采购及智慧财政财务等更多产品在西藏应用布局,感谢您的关注。
7月29日,博思软件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503.71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601.71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902.0万元。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航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博思数科经营规划及管理团队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收回数科合伙企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对应的博思数科7.5%股权,并同意博思数科以3,000.00万元回购股东注册资本2,236.02万元,回购价格为每注册资本1.3417元。叶章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9.588元/份调整为9.468元/份。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942.50万股。关联董事刘少华、肖勇、叶章明、郑升尉回避表决。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80.00万股。关联董事刘少华、肖勇、叶章明、郑升尉回避表决。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时敏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股权回购安排基于市场环境变化、经营规划调整及人员变动等因素,旨在优化股权结构,激发团队活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定价公允合理。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4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作废892.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作废50.00万股。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所有议案均获得一致通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思软件”)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所在核查相关事实基础上出具意见。博思软件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2021年9月13日起多次调整。2025年7月29日,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行权价格调整为9.468元/份。本所律师认为,博思软件实施本次调整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调整方法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思软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由于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对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0.00万股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剩余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00.00万股调整为1,120.00万股。本激励计划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包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审议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已履行的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基于公司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本所律师对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但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因此需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942.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892.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50.00万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履行的程序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等。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相关规定,且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5月30日实施完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9.588元/份调整为9.468元/份。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同意此次调整,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942.5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作废892.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作废50.00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20-2022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层面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因此需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经作废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1785.00万股调整为892.5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100.00万股调整为50.00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作废事项。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21-2023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3.74%。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层面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因此需对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经作废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1600.00万股调整为1120.00万股。公司表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作废事项,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也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相关规定,并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福建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博思数科)30%股权以3450万元价格转让给叶章明及数科合伙企业。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情况调整,博思数科拟以3000万元回购股东注册资本共2236.02万元,回购价格为每注册资本1.3417元。回购后,博思数科注册资本将由6000万元减少至3763.98万元。博思软件持股比例由70%增至84.98%,叶章明持股比例由15%降至10.97%,数科合伙企业持股比例由7.5%降至4.05%。本次回购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章明回避表决。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博思数科主要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8681.22万元,负债总额1770.12万元,净资产6911.10万元。回购协议约定,博思数科应在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50%回购款,并在交割日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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