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9日收盘,德明利(001309)报收于86.64元,上涨0.3%,换手率3.85%,成交量6.16万手,成交额5.31亿元。
7月29日,德明利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195.3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227.4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5422.79万元。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新一代产业园1栋2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1日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10人,代表股份114,446,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329%。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是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德明利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6月6日,上市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登记数量为41.16万股,授予价格为31.95元/股,授予登记人数为12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第一期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解除限售比例为50%,第二期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解除限售比例为50%。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及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发生变化,按最新股本226,890,028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1.55元/股。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时间和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符合相关规定。
德明利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员工2023年限制性股票1656股,回购价格13.26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价款约21958.56元;回购注销1名离职员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2100股,回购价格31.9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价款约67095.00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6890028元减少至226886272元,总股本由226890028股减少至226886272股。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公司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可通过信函、邮件或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公司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事项,并根据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德明利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6890028元减少至226886272元,总股本由226890028股减少至226886272股。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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