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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和而泰(002402)7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60.79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30 01: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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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29日收盘,和而泰(002402)报收于25.08元,上涨0.16%,换手率7.42%,成交量59.8万手,成交额14.9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9日,和而泰主力资金净流出2860.7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080.9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941.77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和而泰全资子公司将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亿元专项贷款,公司为其提供12亿元担保,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一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进行修订,调整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

交易信息汇总

7月29日,和而泰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860.79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1080.98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3941.77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亿元专项贷款,公司为其提供12亿元担保,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一年。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对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相关内容作出修订,关联董事秦宏武、罗珊珊、刘明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保持内容一致性,关联董事秦宏武、罗珊珊、刘明回避表决。
  4.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决定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5.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24,806,285元减少至924,694,285元,股份总数减至924,694,285股,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6.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战略持续推进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修订保持了内容一致性,使得股权激励考核体系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对4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认为注销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均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宜。回购注销人员名单包括曹爱军、冯建宏、唐永强和谢卫国,均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时间为下午14:30,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9:15-15:00。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五个提案:1.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2.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3.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4.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5.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7日。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8日。联系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755)26727721。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而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文件,和而泰已履行多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

2023年1月4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5月19日,公司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后,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针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明确了具体的解除限售比例与业绩目标完成度挂钩的方式。公司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修订发表了意见,认为修订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次修订及回购注销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总计1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686%。授予价格为每股7.91元,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及前1个交易日或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50%。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78人,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分三次解除限售,分别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1.25倍、1.60倍和2.10倍。激励对象还需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686%,授予价格为每股7.91元。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278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解除限售安排分三期,分别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开始,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2021年为基数,2023年至2025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5倍、1.60倍、2.10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需达到“合格”及以上。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议案。修订内容主要涉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旨在使激励计划与当前行业波动及公司经营情况更匹配,促进核心技术团队建设和高管团队稳定性。

调整前,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低于2021年的2.10倍。调整后,采用阶梯式考核,具体为: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达到目标值的100%,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达到目标值的90%-100%,解除限售比例为90%;达到目标值的80%-90%,解除限售比例为80%;低于目标值的80%,解除限售比例为0%。

本次修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修订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拟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制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目的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严格按绩效评价。考核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激励对象。考核机构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以2021年为基数逐年递增。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为考核年度内公司业绩达标且个人绩效考核合格。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依据,未达条件的股票将回购注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机制明确,绩效记录保密归档保存。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4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7.559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846,641.6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24,806,285股减至924,694,28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限售条件流通股由118,974,462股减至118,862,462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由6,364,000股减至6,25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保持不变。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合法有效。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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