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盘,山东章鼓(002598)报收于11.25元,上涨1.72%,换手率6.11%,成交量17.25万手,成交额1.93亿元。
7月25日,山东章鼓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75.3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240.3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315.65万元。
万熠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万熠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万熠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万熠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万熠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万熠不是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万熠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万熠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因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继续履行职责。
孙杰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孙杰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多部门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未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过去十二个月内未有上述情形;未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过去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过去任职期间未因缺席董事会被撤换;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孙杰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确保独立判断,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孙杰授权董事会秘书录入、报送或公告相关信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继续履行职责。签署日期为2025年7月24日。
李华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李华确认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李华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李华及其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李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李华承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李华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该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要求相关人员在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报告范围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签订重要合同、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重大亏损或损失、重大债务、重大违约责任、重大行政处罚、主要资产被查封、生产经营情况重大变化、订立重要合同、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事项。报告程序要求相关人员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报告,并随后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收到信息后,应及时汇报董事长,并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及涉及外部信息报送的单位或个人。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相关内容。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材料。如需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时间不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时,应向接受方发送《保密提示函》,提示其履行保密义务,并将接受方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在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事项中,如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应要求对方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协议》。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如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如违反本制度,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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