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3日收盘,浙江新能(600032)报收于7.77元,下跌0.89%,换手率0.43%,成交量10.42万手,成交额8164.97万元。
7月23日,浙江新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79.79万元,占总成交额0.98%;游资资金净流出253.83万元,占总成交额3.11%;散户资金净流入333.62万元,占总成交额4.09%。
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选举张国昀先生、徐锡荣先生、孙家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3. 选举张坚群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债券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在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57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07,052,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64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多项修订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可华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可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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