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3日收盘,港通医疗(301515)报收于21.95元,上涨1.48%,换手率11.49%,成交量7.31万手,成交额1.64亿元。
7月23日,港通医疗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901.2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404.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306.16万元。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先生召集并主持,财务总监张秋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授予价格由10.13元/股调整为10.01元/股。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港通医疗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7月18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7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152517元,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授予价格调整为10.01元/股。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拟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12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7月22日。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301515 证券简称:港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5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7月22日,授予数量为123.00万股,授予价格为10.01元/股,股权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7月22日,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简述: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外籍员工和独立董事。
时间安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授予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两期归属,每期50%,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5年和2026年的营业收入目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四个等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
公司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价格由10.13元/股调整为10.01元/股。本次授予对公司2025年至202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影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副总经理喻波、刘洪兵、王大军各获授3万股限制性股票,分别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2.44%,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3%;副总经理范伟民和财务总监张秋各获授4万股,分别占总量的3.25%,占股本总额的0.04%。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75人获授106万股,占总量的86.18%,占股本总额的1.06%。总计授予12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3%。所有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和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3日发布此公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核查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此外,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代码:301515 证券简称:港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4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授予价格由10.13元/股调整为10.01元/股。调整原因系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人民币(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均对此表示同意。特此公告。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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