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3日收盘,宏柏新材(605366)报收于6.57元,下跌2.67%,换手率4.92%,成交量31.13万手,成交额2.07亿元。
投资者: 您好,公司发布减持公告,股东于7月14日高位减持,随后股价连续2个下跌,请公司核查一下是否有掩护股东减持的情形?希望公司核查一下。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在减持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和公告,股东减持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7月23日,宏柏新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376.83万元,占总成交额6.65%;- 游资资金净流出311.99万元,占总成交额1.51%;- 散户资金净流入1688.83万元,占总成交额8.15%。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购买了25000万元的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6年1月21日,预计年化收益率1.30%,属于保本固定收益型产品。此次现金管理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此前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合计投入金额为133666万元,实际收益1067.95万元,尚未收回本金金额54366万元。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在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87.0095万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7月21日总股本的0.29%。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3.52%变动为13.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本次权益变动系新余宝隆实施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同时因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亦不触及要约收购。减持期间,新余宝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减持相关规则以及新余宝隆在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减持限制承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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