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3日收盘,上汽集团(600104)报收于17.8元,上涨1.37%,换手率0.71%,成交量81.76万手,成交额14.55亿元。
7月23日,上汽集团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3604.33万元,占总成交额2.48%;游资资金净流入2207.37万元,占总成交额1.52%;散户资金净流出5811.7万元,占总成交额4.0%。此外,当天发生了3笔大宗交易,成交金额总计1.76亿元。
上汽集团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为0.088元,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0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31日。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6月27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11,424,889,211股为基准,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8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5,390,250.57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公司自行发放的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88元,根据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为0%-20%。对于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92元。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92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88元。联系部门为上汽集团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为021-2201113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汽集团2021年至2025年股份回购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汽集团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上汽集团分别在2020年、2021年和2023年进行了三次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0,410,234股,这些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上汽集团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2025年6月27日,上汽集团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5,390,250.57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33%。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汽集团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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