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3日收盘,骄成超声(688392)报收于67.91元,下跌4.35%,换手率5.51%,成交量3.9万手,成交额2.69亿元。
7月23日,骄成超声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817.46万元,占总成交额21.62%;- 游资资金净流入1574.5万元,占总成交额5.85%;- 散户资金净流入4242.96万元,占总成交额15.77%。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三项主要议案:1. 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合计933,360股已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5,733,360元,股份总数变更为115,733,360股。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5项制度,其中1至9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骄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对应在建工程、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5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0年的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2025年8月8日14:30召开。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个议案: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933,360股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由114,800,000元变更为115,733,360元,股份总数由114,800,000股变更为115,733,360股。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基于公司项目建设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两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8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审议议案包括: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3. 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骄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拟以其所持有的沪(2024)闵字不动产权第057878号土地使用权及对应在建工程、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50亿元(含)的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0年。公司拟在上述贷款额度内为骄成开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规定了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定义,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对外投资、研发项目转让等事项。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定价公允、程序合法的原则。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注册资本由114,800,000元变更为115,733,360元,股份总数相应变更为115,733,360股。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发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733,360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2幢三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超声波技术研发、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方式。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防止资金占用行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公司禁止以垫支工资、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投资保值增值。制度涵盖对外投资的形式、原则、组织机构、审批权限、人事管理、投资转让和收回、财务管理及审计等内容。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不设副董事长。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维护股东利益,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等方面的评价活动。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障股东选举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况。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促进规范运作。细则强调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的股份变动行为,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对骄成超声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上海骄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骄成超声总部基地及先进超声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骄成开发拟以其所持有的沪(2024)闵字不动产权第057878号土地使用权及对应在建工程、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50亿元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0年。公司拟在上述贷款额度内为骄成开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拟发生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保荐机构对该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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