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1日收盘,光电股份(600184)报收于17.41元,上涨1.99%,换手率4.56%,成交量23.2万手,成交额4.04亿元。
7月21日,光电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1495.83万元,占总成交额3.7%;游资资金净流出367.76万元,占总成交额0.91%;散户资金净流出1128.07万元,占总成交额2.79%。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73,966,642股,发行价格为13.79元/股,预计上市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6个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1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449,486.02元。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对象包括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5家机构和个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08,760,826股增加至582,727,468股。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中信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总额为1,01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449,486.02元。协议规定,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丙方作为保荐机构,有权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发行数量为73,966,642股,发行价格为13.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1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449,486.02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精确制导产品数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名,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73,966,642股,发行价格为13.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19,999,993.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449,486.02元。新增股份预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限售期为6个月。发行对象共有15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发行对象包括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崔东旭,办公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乐中路35号。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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