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8日收盘,曙光股份(600303)报收于3.58元,下跌0.28%,换手率3.31%,成交量22.34万手,成交额8076.4万元。
7月18日,曙光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6.18万元,占总成交额0.08%;游资资金净流入397.97万元,占总成交额4.93%;散户资金净流出391.8万元,占总成交额4.85%。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主要审议选举孙建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孙建东先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孙建东先生简历如下:1979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本科学历,曾任多个职务,现任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公司黄海汽车事业部黄海汽车营销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中银国际证券担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本次发行对象为梁梓女士,发行数量不超过148,517,345股,发行价格为2.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8,619,546.60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完成后,梁梓女士和北京维梓西合计持股比例为29.61%,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梁梓、权维夫妇。发行人2025年一季度末总资产346,792.27万元,总负债216,469.71万元,所有者权益130,322.56万元。2025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36,215.41万元,净利润-7,462.91万元。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对象为梁梓女士,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8,517,3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8,619,546.6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价格为2.2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75,447,726.88元,营业成本1,470,193,963.98元,净利润-347,727,125.61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39,171,483.89元,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23,846,451.09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429,515,592.63元,计提坏账准备99,433,674.19元。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54,301,924.83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624,923.27元。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348,348,384.77元,累计折旧1,883,359,868.49元。期末长期借款余额408,544,905.56元,短期借款余额169,201,048.37元。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25,533,805.16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1,056,760.01元。期末股本683,604,211股,资本公积1,112,602,458.49元。期末未分配利润-735,474,018.72元。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09,463.83元。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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