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8日收盘,路维光电(688401)报收于33.07元,下跌1.22%,换手率2.27%,成交量2.62万手,成交额8672.07万元。
7月18日,路维光电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801.52万元,占总成交额9.24%;游资资金净流出197.4万元,占总成交额2.28%;散户资金净流出604.12万元,占总成交额6.97%。
路维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61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7,155,585.94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操作流程包括:项目经办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单据,财务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款项;财务部按月统计汇总并发起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审批流程;经公司付款流程批准,并经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审核同意后,将等额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路维光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金融机构,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同意此事项,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路维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授予价格由18.19元/股调整为17.89元/股。调整原因系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每股派息0.2981元。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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