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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华升股份(600156)7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19.24万元,占总成交额12.9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21 03: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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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18日收盘,华升股份(600156)报收于6.71元,下跌1.61%,换手率2.62%,成交量10.55万手,成交额7086.9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19.24万元,占总成交额12.97%。
  • 公司公告汇总:华升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聘任梁翠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及补选其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公司公告汇总:华升股份将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梁翠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华升股份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离职事宜。
  • 公司公告汇总:华升股份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 公司公告汇总:华升股份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 公司公告汇总:华升股份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交易信息汇总

7月18日,华升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919.24万元,占总成交额12.97%;- 游资资金净流入468.31万元,占总成交额6.61%;- 散户资金净流入450.93万元,占总成交额6.36%。

公司公告汇总

华升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梁翠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梁翠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许长龙为召集人,张惠莲、粟建光为成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新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8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华升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华升股份将于2025年8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4日14点30分,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九楼。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4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补选梁翠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A股股东投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0日。

华升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华升股份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提交当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如因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责任等情形时,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和董事会可分别决议解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人员需在30日内办妥移交手续,继续履行公开承诺,并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且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经营,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三年内仍然有效。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华升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华升股份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提交证券事务部门审核,并由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签字确认。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时,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妥善保存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华升股份市值管理制度

华升股份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市值管理指公司以提高质量为基础,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的战略管理行为。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系统性、科学性、常态性和诚实守信。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证券事务部门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提升投资价值的工作,制定策略和目标,监督执行情况。公司应通过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和增持、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式促进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从事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构建全面的市值监测指标体系,设定预警阈值,当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价值。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华升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华升股份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可自愿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公司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披露虚假信息的,公司将承担责任,相关责任人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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