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8日收盘,森麒麟(002984)报收于19.32元,上涨0.1%,换手率1.72%,成交量12.24万手,成交额2.36亿元。
7月18日,森麒麟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3448.99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173.53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3622.52万元。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未行权、公司业绩考核目标部分未达成、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公司将注销首次授予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621,570份,剩余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887,905份。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行权价格由16.76元/份调整为16.47元/份。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5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887,905份,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0857%,行权价格为16.47元/份。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等待期已于2025年5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目标,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64.39%,销售净利率为25.67%,可行权比例为30%。此外,265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A,满足行权条件。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期权简称麒麟JLC1,代码037241,行权价格16.47元/份,行权模式为自主行权模式。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887,905份,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0857%。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行权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11月7日,公司再次调整行权价格至16.76元/份。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至16.47元/份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未行权、公司业绩考核目标部分未达成、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公司将注销3,621,570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剩余未行权股票期权为887,905份。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5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887,905份,行权价格为16.47元/份。本激励计划本次调整、行权及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5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887,905份,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0857%,行权价格为16.47元/份。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等待期于2025年5月23日届满。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10,718,471.31元,较2021年增长64.39%,销售净利率为25.67%,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可行权比例为30%。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满足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内容涉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三项议案:-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委员会对此无异议并同意该事项。-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委员会同意调整行权价格的事项。-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根据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部分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委员会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条款,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6.76元/份调整为16.47元/份。本次调整基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每10股派2.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6.47元/份。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未行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部分未达成、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其他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事项、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等原因,公司将对首次授予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621,570份予以注销,剩余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887,905份。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包括:2022年3月至2025年7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等议案。公司还进行了内部公示、股票交易核查、首次授予登记等工作,并披露了相关公告。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将注销的股票期权对应已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调整资本公积和当期成本费用。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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