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7日收盘,冠豪高新(600433)报收于3.1元,下跌0.32%,换手率0.81%,成交量14.18万手,成交额4393.07万元。
7月17日,冠豪高新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90.17万元,占总成交额2.05%;游资资金净流入456.74万元,占总成交额10.4%;散户资金净流出546.91万元,占总成交额12.45%。
冠豪高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37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3,057,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7436%。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飞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77,823股,占比96.1156%,反对4,264,526股,占比3.4654%,弃权515,521股,占比0.4190%。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钟节平、任远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其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此公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77,82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反对4,264,526股,占3.4654%;弃权515,521股,占0.4190%。关联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77,823股,占96.12%;反对4,264,526股,占3.4654%;弃权515,521股,占0.4190%。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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