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7日收盘,龙江交通(601188)报收于3.58元,下跌0.28%,换手率0.81%,成交量10.72万手,成交额3844.94万元。
7月17日,龙江交通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46.09万元,占总成交额3.8%;游资资金净流入81.23万元,占总成交额2.11%;散户资金净流入64.87万元,占总成交额1.69%。
龙江交通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现金红利:每股现金红利0.071元(含税)。- 重要日期: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3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24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28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但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0,408,65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自行发放对象: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1元,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和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639元。 - 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71元,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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