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6日收盘,孚日股份(002083)报收于4.92元,上涨0.2%,换手率0.91%,成交量8.64万手,成交额4246.57万元。
7月16日,孚日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83.1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0.0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43.17万元。
孚日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7月15日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国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8,787,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57%。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15,089,057股同意,3,628,400股反对,69,800股弃权;二是《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15,103,157股同意,3,615,300股反对,68,800股弃权。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颜飞律师、鲁欣慧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股东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受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8,787,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57%。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壹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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