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6日收盘,冠石科技(605588)报收于45.06元,上涨1.19%,换手率1.62%,成交量1.18万手,成交额5334.51万元。
7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22.68万元,占总成交额4.17%;游资资金净流出103.03万元,占总成交额1.93%;散户资金净流出119.65万元,占总成交额2.24%。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受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决定以22.60元/股回购14,4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并在回购后注销。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交所网站等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预计于2025年7月21日完成回购注销。金杜认为,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还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14,400股限制性股票,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总数的2.82%,占公司股本总额0.02%。回购价格由22.67元/股调整为22.60元/股,回购价款为325,44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2025年7月21日完成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3,482,601股减少至73,468,201股。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安排。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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