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5日收盘,新锦动力(300157)报收于4.79元,下跌2.44%,换手率5.97%,成交量42.25万手,成交额2.03亿元。
7月15日,新锦动力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2455.1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24.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279.65万元。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以2025年7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6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572.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572.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应资格,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报告指出,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7月15日,授予价格为1.61元/股,授予数量合计114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2%,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72.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72.50万股,授予人数共87人。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决定于2025年7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61元/股的价格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572.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572.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14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2%。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为两类,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授予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共87人,每人获授数量相同,两类股票数量均为572.50万股,占拟预留授予总量的1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6%。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全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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