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4日收盘,争光股份(301092)报收于31.78元,上涨0.38%,换手率2.32%,成交量1.41万手,成交额4473.91万元。
7月14日,争光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24.2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56.9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67.34万元。
争光股份近日披露,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5万户,较6月30日减少632户,减幅为5.1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1万股增加至1.1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7.06万元。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三项议案:1. 调整授予价格: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3.71元/股调整为13.07元/股。2. 归属条件成就: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7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48.18万股的归属相关事宜。3.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股。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三项议案:1. 调整授予价格: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2. 归属条件成就: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72名激励对象归属48.18万股限制性股票。3.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监事会认为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72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争光股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7日,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7日起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根据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增长37.9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72名激励对象中,70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A或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监事会同意72名激励对象归属48.18万股限制性股票。
争光股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实际每股现金红利为0.2591698元。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07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A或B的归属比例为100%,考核结果为C的归属比例为80%,考核结果为D的归属比例为0%。2024年度,72名激励对象中,70名考核结果为A或B,2名考核结果为C。因此,公司决定作废2名考核结果为C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0%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股。本次作废事项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者: 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截止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总数是多少?谢谢!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最新数据,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545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投资者: 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截止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总数是多少?谢谢!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最新数据,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545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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