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4日收盘,光电股份(600184)报收于16.09元,上涨0.37%,换手率2.99%,成交量15.23万手,成交额2.44亿元。
7月14日,光电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340.27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4%;游资资金净流出1148.49万元,占总成交额的4.71%;散户资金净流入808.22万元,占总成交额的3.32%。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7月8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验资报告显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508,760,826.00元,根据相关会议决议及中国证监会许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966,642股,增加注册资本73,966,642.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582,727,468.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19,999,993.1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10,550,507.1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449,486.02元,其中增加股本73,966,642.00元,增加资本公积935,482,844.0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25年7月8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966,642股,募集资金净额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指出,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73,966,642股,发行规模为1,019,999,993.18元。发行价格为13.7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总额为1,01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449,486.02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名,均以现金方式认购,限售期为6个月。发行对象包括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并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显示,根据光电股份相关会议决议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044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4,019,769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2.14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000.00万元。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73,966,642股,发行价格为13.79元/股,15名特定投资者需缴纳申购款1,019,999,993.18元,并汇入中信证券指定账户。截至2025年7月7日,中信证券已收到全部认购款,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本次验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审验结果表明认购资金已全部到位。验资报告仅供确认光电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不作其他用途。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服务。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内部批准及授权,并取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或批准。发行过程中,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向168名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最终收到25名认购对象的有效申购。根据簿记建档情况,发行价格确定为13.79元/股,发行股数为73,966,64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19,999,993.18元。最终确定的15名获配认购对象包括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缴款和验资方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中信证券已收到全部认购款项,并完成验资。本次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相应主体资格,且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方。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1,019,999,993.18元,发行数量为73,966,642股,发行价格为13.79元/股。本次发行对象共15名,包括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限售期为6个月。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与完善,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保荐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审计及验资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但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仍为光电集团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表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发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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