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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聚合顺(605166)7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52.56万元,占总成交额7.0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15 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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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14日收盘,聚合顺(605166)报收于11.43元,上涨2.05%,换手率4.15%,成交量13.07万手,成交额1.4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52.56万元,占总成交额7.07%。
  • 公司公告汇总: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发布“合顺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回售期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回售价格为100.0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交易信息汇总

7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52.56万元,占总成交额7.07%;游资资金净流出879.12万元,占总成交额5.91%;散户资金净流出173.44万元,占总成交额1.17%。

公司公告汇总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31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4,196,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844%。会议由董事长傅昌宝先生主持,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A股股东同意票数为113,234,921股,占比99.1577%,反对票数742,200股,弃权票数219,650股;二是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A股股东同意票数为113,235,521股,占比99.1582%,反对票数746,600股,弃权票数214,650股。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吴海珍、闵未若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下午13:30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出席人员包括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14,726,498股,实际参与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196,771股,占总股本的36.2844%,全部通过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2.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公布,未有异议。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董事签名。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70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下午15:00,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为2,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为43,840张,占未偿还债券总数的1.297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2,840张,占出席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97.7190%;反对0张;弃权1,000张,占2.2810%。议案获得通过。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海珍、闵未若雁见证了会议,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5日。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于2025年7月14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以记名投票表决。出席人员包括债券持有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截至2025年7月7日,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合顺转债”债券共计3,379,830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43,840张,占1.297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2,840张,占97.7190%,反对0张,弃权1,000张,占2.2810%。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顺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69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回售价格为100.0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回售期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7月31日。回售期内“合顺转债”停止转股。“合顺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合顺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因回售期间“合顺转债”停止转股,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证券代码111020,证券简称合顺转债,停复牌类型为可转债转股停牌,停牌起始日为2025年7月22日,停牌终止日为2025年7月28日,复牌日为2025年7月29日。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触发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回售申报期内,持有人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回售期内“合顺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影响。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71-82955559。特此公告。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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