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屹通新材(300930)报收于33.09元,上涨1.57%,换手率19.4%,成交量9.14万手,成交额2.97亿元。
7月11日,屹通新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370.94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931.26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302.2万元。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三项议案:1. 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授信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开展该项目,项目完成后预计年均发电900万度,公司预计每年支付电费约450万元,25年共支付约11250万元。该议案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3位董事回避。3.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7月28日14:30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两项议案:1. 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授权法人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 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8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2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汪志荣、汪志春回避表决。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9:00至17:00,地点为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5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会议联系方式: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5楼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71-64560598。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优化能源结构,公司与杭州湖塘配售电公司合作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配售电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完成后预计年均发电900万度,公司预计每年支付电费约450万元,25年共支付约11250万元。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运营期25年。公司提供约64000平方米屋顶,配售电公司给予电价折扣优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17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发生金额3721.87万元。配售电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股50%,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840.68万元,净利润-59.13万元。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不变。该增加授信额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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