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香江控股(600162)报收于1.78元,上涨1.14%,换手率1.19%,成交量39.05万手,成交额6912.75万元。
投资者: 公司在智能家居方面有没有什么规划和发展?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在新的挑战与机遇下,公司积极调整业务布局,对家居卖场进行品类优化和丰富,由原来纯家居建材模式,引入智能定制、新能源汽车、智能电器、装饰设计、生活服务等多元化业态。
7月11日,香江控股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657.12万元,占总成交额9.51%;游资资金净流出387.89万元,占总成交额5.61%;散户资金净流出269.23万元,占总成交额3.89%。
香江控股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0.011元。-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8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9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总股本数为3,268,438,122股,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18,833,900股,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3,249,604,222股,共计分配利润35,745,646.4420元。-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0109元/股。- 本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109)元/股。-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除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扣税说明方面,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1元,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对于QFII股东,实际派发每股税后现金红利0.0099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0099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11元。- 联系部门:香江控股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482100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受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回购不少于12,145,749股且不多于24,291,498股,回购价格不超过2.47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18,833,900股,占总股本的0.576%。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总股本为3,268,438,12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7,058,300股,共计分配利润35,875,178.04元(含税)。- 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影响小于1%,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公司公告本次差异化分红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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