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联德股份(605060)报收于20.01元,下跌2.96%,换手率1.68%,成交量4.04万手,成交额8134.87万元。
7月11日,联德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529.85万元,占总成交额18.81%;游资资金净流入704.43万元,占总成交额8.66%;散户资金净流入825.42万元,占总成交额10.15%。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6票同意。2.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6票同意。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6票同意。4. 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董事长孙袁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8票同意。5.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8票同意。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31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18号大街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会议将审议三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联德股份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主要考核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未达标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联德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总计170.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1%。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授予价格为10.27元/股。
联德股份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周贵福获授5万股,张涛获授1.5万股,潘连彬和杨晓玉各获授3万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152人,获授152.66万股。预留部分5.64万股。总计授予170.8万股,占股本总额0.71%。
联德股份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70.8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1%。首次授予165.16万股,预留5.64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0.27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分三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和40%。
联德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联德股份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70.8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1%,其中首次授予165.16万股,预留5.64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首次授予价格为10.27元/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156人。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分三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比例。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自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承诺若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将返还全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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