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0日收盘,宏川智慧(002930)报收于10.69元,上涨0.94%,换手率2.27%,成交量9.81万手,成交额1.05亿元。
7月10日宏川智慧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159.0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49.2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08.34万元。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9日下午15:30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召开,由董事甘毅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8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7,894,5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0000%。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第一项议案《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获得99.5866%的同意票;第二项议案《关于为合营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获得98.9744%的同意票。两项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9日下午15:30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由公司董事甘毅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7,894,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000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合营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两个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彭瑶律师、季俊宏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常熟宏智仓储有限公司近期取得了常熟市交通运输局换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准予从事提供码头等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危险货物装卸服务、仓储服务。常熟宏智利用其收购的现有空地扩建化工仓库,本次投入运营的化工仓库5座,总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位于长三角区域,与毗邻的公司下属公司常熟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形成经营协同、资源共享效应,并与位于长江南北两岸的下属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南京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形成有效联动关系,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仓储业务版图中的长三角区域仓储库的集群效应。截至目前,公司下属公司运营化工仓库面积增加至12.53万平方米,公司的综合服务实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本次投入运营的化工仓库新增产能尚处于起步阶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川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特别提示:“宏川转债”将于2025年7月17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10张“宏川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18.00元(含税)。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除息日和付息日均为2025年7月17日。“宏川转债”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6日。本次付息为“宏川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8%,每10张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8.00元(含税)。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14.40元;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咨询电话:0769-880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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