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0日收盘,洲际油气(600759)报收于2.37元,上涨0.42%,换手率2.92%,成交量121.17万手,成交额2.87亿元。
7月10日,洲际油气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81.71万元,占总成交额0.63%;游资资金净流出641.15万元,占总成交额2.23%;散户资金净流入822.85万元,占总成交额2.87%。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包括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均获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陈焕龙、戴小平、Mr. WEI YE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侯浩杰、陈志勇、王青松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青松为会计专业人士,需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修订《公司章程》。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会议召开时间为15点00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29号海德商务园公司一楼会议室。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制度、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等。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制度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旨在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两者结合。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公平、按劳分配、公司长远利益和激励约束并重的原则。非独立董事根据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领薪酬,可经股东会批准发放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经营奖金构成。
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提案需提前征求董事意见,由董事长拟定。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提交,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提案等。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需遵守相关规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
制度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代偿债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利用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
章程主要包括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及附则等内容。公司注册名称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49,009,280元,住所位于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2号海南时代广场17层。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应按招股说明书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公司需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资金集中管理和使用。
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公正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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