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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ST中迪(000609)7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98.57万元,占总成交额8.2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10 04: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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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9日收盘,ST中迪(000609)报收于3.13元,上涨0.32%,换手率3.95%,成交量11.5万手,成交额3628.2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98.57万元,占总成交额8.23%。
  • 公司公告汇总:ST中迪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并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

交易信息汇总

7月9日,ST中迪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98.57万元,占总成交额的8.23%;游资资金净流出204.9万元,占总成交额的5.65%;散户资金净流出93.67万元,占总成交额的2.58%。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5年7月9日下午14:00召开,采取现场、远程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6名,代表股份87,958,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9.3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部分借款展期暨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全资子公司抵押担保置换担保物、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议案,均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此外,会议还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珺、李先刚、董克及独立董事刘罡、杨亚平。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曲凯、罗聪对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发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会议于2025年7月9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3号院2号佳龙大厦十二层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珺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远程会议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部分借款展期暨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全资子公司抵押担保置换担保物、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议案。其中,吴珺、李先刚、董克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刘罡、杨亚平当选为独立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迪投资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推选刘子珺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刘子珺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当选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新当选的非独立董事为吴珺女士、李先刚先生、董克先生,独立董事为刘罡先生、杨亚平先生,加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董事刘子珺女士,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董事会成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换届选举后,张瀚兮先生、张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其中张瀚兮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离任后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离任监事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决策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须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股东参与。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明确了表决程序、计票监票、会议记录及决议公告等事项。议事规则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注册资本为299,265,522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1号院6号楼5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经营、房地产投资及物业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在盈利且现金充足的情况下优先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有所不同。此外,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并明确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的监督检查。章程自2025年7月9日起生效实施。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负责审议议案、决定事项,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管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签署公司股票、债券等重要文件,行使特别处置权并在紧急情况下代表公司决策。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十日发出。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并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包括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由董事会或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出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和履职保障。制度自2025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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