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9日收盘,沃格光电(603773)报收于24.63元,下跌1.79%,换手率2.32%,成交量4.74万手,成交额1.17亿元。
7月9日,沃格光电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2336.73万元,占总成交额19.9%;游资资金净流入24.03万元,占总成交额0.2%;散户资金净流入2312.7万元,占总成交额19.69%。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6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3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23,490,233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1,858,000股即221,632,23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081,611.65元。-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除权(息)参考价格等于前收盘价格减去0.05元。-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易伟华、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扣税方面,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分别为20%、10%或暂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QFII和沪港通投资者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45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5元。- 咨询联系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769-2289377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回购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外,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223,477,233股,扣减回购专户中的1,179,900股,以222,297,333股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1,114,866.65元(含税)。- 公司在2025年两次回购股份,第一次回购1,179,900股,支付3,000.54万元;第二次回购678,100股,支付1,500.77万元。- 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总股本223,490,233股,回购专户中存放1,858,000股。- 根据差异化分红方案,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221,632,233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1.23元/股,影响较小。-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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