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8日收盘,中远海能(600026)报收于10.27元,上涨0.1%,换手率0.72%,成交量24.86万手,成交额2.55亿元。
7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43.2万元,占总成交额2.52%;游资资金净流出2266.84万元,占总成交额8.89%;散户资金净流入2910.05万元,占总成交额11.41%。
中远海能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了相关回复文件。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对申请文件中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更新部分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主要内容包括: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建造6艘VLCC、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和2艘LNG运输船。公司已与船厂签订相关造船合同,部分船舶已完成首期付款。募投项目旨在优化船队结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竞争力。LNG运输船首次采用市场船模式,以灵活应对市场变化。阿芙拉型原油轮运货量下降主要因航线调整,单航次时间延长。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下属船厂签订造船合同,价格公允,符合市场行情。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毛利率波动主要受市场环境影响,2024年外贸油运毛利率下降因运价调整和船舶租费上升。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差异主要源于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等因素。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增资,以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采购、借款、担保等交易,价格公允,已履行决策程序。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担任中远海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次发行涉及建造6艘VLCC、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和2艘LNG运输船。截至2024年底,6艘VLCC和2艘LNG运输船已完成合同签订并支付首期款,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也已签订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募投项目旨在优化船队结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竞争力。LNG运输船首次采用市场船模式,以灵活应对市场变化。阿芙拉型原油轮运货量下降主要因航线调整,单航次时间延长。关联交易方面,公司向中远海运集团下属企业提供船舶服务、船员租赁、物业管理等,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润滑油、燃油、船员服务等支出每年超50亿元,关联借款利率公允,关联担保风险可控,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借款或反担保。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中远海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审核问询函。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建造6艘VLCC、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和2艘LNG运输船。公司已与船厂签订相关造船合同,部分船舶已完成首期付款,预计交付时间不晚于2028年。公司解释了LNG运输船首次采用市场船模式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提升市场竞争力,并抓住未来LNG运输市场机遇。此外,公司解释了阿芙拉型原油轮运货量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航线调整导致单航次平均时间拉长。公司还说明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价格公允性,特别是向中远海运集团下属船厂建造阿芙拉型原油轮,以及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主要受市场环境和成本因素影响,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因素。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增资,旨在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并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还详细说明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形成原因及商业合理性,确保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最后,公司确认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且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较小,占净资产比例为1.1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中远海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为孙逸然和孙兴涛。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影响保荐公正性的重大关联关系。发行人主要业务为沿海、远洋、长江货物运输等,注册资本4,770,776,395.00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底,发行人前三大股东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2.22%、27.02%和14.16%。发行人2024年完成收购深圳中远龙鹏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股权。2022年至2024年,发行人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49.10%、49.84%和50.82%。2024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324,374.33万元,净利润438,496.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3,652.37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亿元,主要用于投资建造6艘VLCC、2艘LNG运输船和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中远海能计划于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造6艘VLCC、2艘LNG运输船及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中远海运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中远海运集团承诺认购发行数量的50%。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中远海运集团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为6个月。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强调,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旨在优化船队结构,提升公司竞争力。此外,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宏观经济波动、国际政治经济风险、运力供需关系等风险因素。公司承诺将采取措施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确保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并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中远海能董事会及管理层对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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