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300827.SZ)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吴强承诺,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因本次认购导致本人持有上能电气股权比例增加,除上述承诺外,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本人也不转让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上能电气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如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锁定期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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