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4日收盘,瑞泰新材(301238)报收于18.51元,下跌2.73%,换手率1.39%,成交量10.2万手,成交额1.9亿元。
7月4日,瑞泰新材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335.1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40.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94.92万元。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3日14:45在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由董事马晓天先生主持。共有294名股东出席,代表股份530,618,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57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资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票数为529,995,790股,占99.882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9,995,790股,占94.1375%。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谢文武、王建东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审查。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3日14:45召开,会议通知提前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526,966,566股;网络投票股东290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3,651,724股。合计294名股东参与表决,持有表决权股份数530,618,290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资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9,995,790股,反对591,600股,弃权30,900股。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995,790股,反对591,600股,弃权30,900股。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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