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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飞沃科技(301232)7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7.1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03 08: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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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2日收盘,飞沃科技(301232)报收于31.12元,上涨1.87%,换手率9.04%,成交量4.04万手,成交额1.2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7.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47.0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64.1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两项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7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7.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47.0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64.1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7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12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73元/股。董事刘志军先生回避表决,最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回购目的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回购价格不超过43.4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期限为12个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监事会认为,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此外,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7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授予124.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3.73元。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7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全育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按要求履行必要审批程序,首次授予条件成就,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经核查,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计划规定的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1日,向6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万股,授予价格为13.73元/股。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确定2025年7月1日为授予日,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124.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3.73元。经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继续按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本所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1日,授予数量为124.00万股,授予价格为13.73元/股,股权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6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归属条件后将按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期分别为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月份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各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规定组织实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员工凝聚力和经营效率。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2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6%。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人,分别为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刘志军、副总经理潘左熠、副总经理张建和财务总监黎杰,每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万至4万股不等,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94%-2.5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04%-0.05%。此外,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60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11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0.9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日发布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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