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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丽尚国潮(600738)7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42.72万元,占总成交额5.1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03 05: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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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2日收盘,丽尚国潮(600738)报收于5.83元,下跌2.02%,换手率4.95%,成交量37.64万手,成交额2.2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42.7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601.0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458.34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购买价格由2.68元/股调整为2.67元/股。
  • 公司公告汇总:丽尚国潮将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参股公司丽尚美链申请有条件豁免业绩补偿的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丽尚国潮与丽尚美链、业绩承诺方达成有条件豁免业绩补偿的方案,需降低风险敞口金额以换取豁免。

交易信息汇总

7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42.72万元,占总成交额5.17%;游资资金净流入2601.06万元,占总成交额11.76%;散户资金净流出1458.34万元,占总成交额6.59%。

公司公告汇总

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三项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2.68元/股调整为2.67元/股。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丽尚美链申请有条件豁免业绩补偿的议案》,同意通过降低风险敞口金额来有条件豁免业绩补偿,该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上午11:00在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丽尚国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雯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公司丽尚美链申请有条件豁免业绩补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认为,通过降低风险敞口金额来有条件豁免业绩补偿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丽尚国潮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17日11点0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公司参股公司丽尚美链申请有条件豁免业绩补偿的议案》,该议案已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00-11:30和14:00-17:00,登记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3楼证券管理中心。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0571-88230930。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正常投票,后续进程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

丽尚国潮关于参股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参股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丽尚美链的业绩承诺方声量信息及其实控人陈仲华、诸葛子凡面临流动性压力,未能按协议完成业绩补偿。经多次协商,公司与丽尚美链、业绩承诺方达成有条件豁免业绩补偿的方案,并签订《补偿协议书》。根据《增资协议》,声量信息承诺丽尚美链2023年应实现净利润1700万元,实际完成50.84万元,差额1649.16万元。公司累计为丽尚美链提供5400万元担保及借款,目前剩余风险敞口金额4400万元。《补偿协议书》规定,声量信息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降低风险敞口2000万元,2026年12月31日前降低1500万元,2027年6月30日前降低1900万元。如按时完成,将豁免相应补偿金及利息。若未达标,公司有权解除协议。该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旨在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降低风险敞口。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购买价格由2.68元/股调整为2.67元/股。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2025年6月30日,公司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购买价格的议案。调整原因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每股现金红利为0.0145元/股。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法律意见书认为调整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丽尚国潮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丽尚国潮已召开多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包括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6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购买价格的议案,由2.68元/股调整为2.67元/股,基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调整原因是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律师事务所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法律意见书仅供丽尚国潮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之目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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