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日收盘,宝地矿业(601121)报收于6.44元,上涨2.71%,换手率8.48%,成交量32.23万手,成交额2.06亿元。
7月2日,宝地矿业主力资金净流入1327.75万元,占总成交额6.44%;游资资金净流入653.69万元,占总成交额3.17%;散户资金净流出1981.44万元,占总成交额9.61%。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3.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18日12点0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23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宝地矿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葱岭能源87%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完成后,2024年每股收益较交易前有所增厚,2025年1-3月每股收益有所摊薄。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应对可能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
宝地矿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葱岭能源87%股权,交易价格为68,512.50万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000万元。交易完成后,葱岭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更新部分一般释义、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等。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董事会决定将上述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计报告显示,葱岭能源2025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22.51万元,营业成本1453.45万元,净利润103.62万元。
补充法律意见指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审阅报告涵盖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备考财务报表,显示公司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28,888,017.64元,营业成本为227,723,418.80元。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目的相关,定价公允。评估结果显示,葱岭能源100%股权评估值为84065.59万元,增值率159.36%。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预期具有合理性,相关措施符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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